检察机关市级智慧公益诉讼平台软件升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平台。

检察机关市级智慧公益诉讼平台

检察机关市级智慧公益诉讼平台

检察机关市级智慧公益诉讼云平台产品是结合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实际,我公司自主研发,借助网络大数据,创新搭建的集信息公开、信息搜索、信息处理为一体的智慧检务系统,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有效尝试。

从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到全面开展以来,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全面发力,积极稳妥提起诉讼,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保护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随着工作持续推进,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人民群众参与难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深入开展。我公司认识到现代科技对推动人民检察院工作发展的重大意义,更新观念,勇于探索,研发检察机关智慧公益诉讼云平台,积极助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长远发展。

一、产品功能

(一)舆情研判平台

基于省级舆情研判平台技术,全网抓取地市区域内的舆情信息,同时对单位的信息的关键词、评分、筛选、过滤设置,更加提高舆情真实性。

(二)线索管理平台

线索管理平台主要包括单位舆情管理、公益线索管理、线索承办、线索审核、案件公开管理、网站评论管理等功能。

(三)市院门户网站

基于省级门户网站,对单位需要公开的公益信息、公益舆情、网格数据、随手拍、公益案件、法律法规等信息由单位管理员进行管理公开。公开的数据将由省级门户网站统一展示。

(四)公益诉讼微平台

基于省级微平台功能,各地市建立自己的公益诉讼微平台,群众可以根据自己所在的地市区域下载单位微信小程序,在小程序中可以浏览公益诉讼信息、对信息进行点评、可以在线举报、使用公益诉讼随手拍对看到涉及公益诉讼地方实时拍张上传等。

(五)、公众号系统

基于省级公众号系统功能,建立单位的公众号系统,只要关注单位公众号就能查看单位内市区县级院的公益诉讼及案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模块包括公开信息、随手拍、举报。

(六)网格管理

基于省级网格管理功能,建立市级单位的网格管理,对单位的网格信息、网格员、绩效考核、网格取证信息进行管理。主要模块包括网格人员、网格取证、网格员积分、网格员绩效。

(七)公益诉讼取证云系统

基于省级云平台的部署,各单位分别管理单位的云平台数据和功能使用。单位人员账号基于平台统一发布,分别授权管理。主要包括手机取证APP、取证视频、耗材管理、设备管理、队伍管理等。

二、产品特点

检察机关依托平台支持,可以积极开展办案工作,有助于公益诉讼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影响力明显提升。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新兴业务,每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检察公益诉讼网站的建立,不但回应了代表和委员的殷切期盼,也极大地拓宽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宣传途径,网民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第一时间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大大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

(二)办案量大幅增加。特别是有的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检察机关依靠传统方式寻找公益诉讼线索不但费时费力,更无法实现监督范围和监督领域的全覆盖。平台建立以来,凭借其强大的信息抓取能力,互联网上出现的涉及本地区公益诉讼的舆情信息,都能第一时间进行抓取。平台一旦上线,检察机关依托平台可发现涉及生态环境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案件线索、各项办案指标等都会有大幅上升。

(三)群众参与度提高。公益诉讼直接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检察机关只有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使命。“公益诉讼微平台”小程序让每一位用户都成为公共利益的直接监督者和捍卫者,用户通过公益随手拍、微信举报等栏目,可以将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线索拍照上传,在拓宽线索发现渠道的同时让关心公益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公益保护中来。

(四)取证能力显著增强。平台建立后,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能力将会显著增强。比如我公司实施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平台建设项目,对位于太和县的淮河支流沙颍河,非法采砂极其严重,由于作业点分散且位置隐蔽,办案人员现场取证难以及时、全面地固定公益受损证据。平台使用后,承办人只需在平台上发出无人机使用申请,即可在办案指挥中心指导无人机远程取证,对大范围流域的采砂情况、河道破坏情况、周边生态环境等进行定点拍照和高清摄像取证,直观地获取涉案现场的第一手资料。

(五)信息共享逐渐完善。一直以来,“两法”衔接平台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共享的主要渠道,但检察机关两侦转隶以后,两法衔接平台早已闲置,政府机构改革又导致机构变动的行政单位执法信息无法共享,给检察公益诉讼带来极大不便。平台的建立有效弥补了信息共享上的短板。目前,平台支持与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单位实现数据对接,从而支持随时查看空气质量情况及污染程度,可实时查看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及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共享的作用发挥成效显著。

三、产品价值

该产品在检察院的具体应用,改变了检察院以往的传统办案模式,破解了制约检察公益诉讼持续发展的诸多难题,打开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

(一)满足公益诉讼办案特殊需要。众所周知,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公益受损情况具有很强的现场性和直观性,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不能像办理其他案件那样就卷审卷,否则很难固定证据、查清案情。平台具有的“一键式”举报功能能够让已经习惯使用移动终端的用户方便地获取现场图像并进行上传举报。平台整合的无人机远程取证功能能够快速地将现场图像传回后台,极大地提升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能力。另外,公益诉讼案件取证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传统方式无法满足存储需要,平台具有的海量数据存储能力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难题。

(二)创新了专业技术使用方式。公益监督涉及领域广,办案中需要各种专业技能人才的支持和配合,单纯依靠检察机关自身力量,不仅耗时耗力,还很难达到专业领域的较高水平。为解决这个问题,系统提供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的功能,由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无人机并根据检察机关的申请操作无人机调查取证,不仅节约了检察机关的人力物力,也避免了因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各种风险。

(三)将公益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融合。公益受损情况具有很强的现场性,证据固定又有极强的时效性,若案件现场距离办案单位较远,则证据流失的风险就非常高。为破解这一难题,系统提供网格员管理模块,借助地方的综治员、环保监测员等已有力量,建立起一支多元化、各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网格员队伍,增强现场取证的时效性,为平台输送源源不断的公益受损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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